前两天,我的车和别人的撞了,本来不是什么大事故,由于下雨,给对方把车门撞了,也没撞的凹进去,对方的车是长安cs35,对方保险公司是莱州阳光保险,出险员来了以后就给对方说换门得5000块钱,门玻璃和内饰都没坏,问俺要5000,由于我只有强险,对方出险员就想坑我,后来交警来了,交警说他换个车门用不了5000,一个q5,两个门才10000,我就安心了,我心想那就处理吧,对方保险公司两边定损,当时胎没碎,莱州阳光保险给定的损换胎一条1000多加上换车门要我4880,对方要钱,我说定损定的太高了,不可能给这么些,对方说不给就起诉,今天阳光保险公司的来家里闹腾,我没在家,大家说是不是有点欺负人了,一条长安轮胎要1000多,俺说高了,还不行,恁保险公司随便演个保险把胎弄碎就行,俺爷爷给共和国建国流过血,俺就叫人欺负成这样,哪里能说理啊,国家管不管,胎没碎,恁要换也得我掏钱吗,不是我不给钱,是恁欺负人啊,有没有大神给指点指点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