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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人速看!国家表态这种房子不能转正!风险大!

是塞纳 发表于 2017-9-23 15: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9月20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那么,什么样的房子是小产权房呢?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房屋登记数据9月底前上交

对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的地方,要按照“进一个门、跑一次路”的原则,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方便群众办事。凡是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将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纳入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监测、监管和调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要通过网络实时共享。

《通知》提出的期限是,房屋登记的电子数据应在9月底前全面完整地拷贝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关于历史遗留问题,《通知》指出,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


“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被单独地列为一个条目,虽然没有更多细则,但足见两部委的重视程度。

小产权房买卖屡禁不止的原因
1、 巨额利益诱使小产权房出售

即使国家有相关法律条约明令禁止小产权房的交易,还是有很多小产权房挂出牌来公开出售。很多小产权房都是基于占用耕地,而村集体用地的公章主要掌握在村干部手中,这种交易并不麻烦。基于利益的关系,大多数乡镇政府对交易采取默认的态度。


2、 商品房价格昂贵

即使知道交易有风险,但是面对无力承受的高昂房价,还是有很多低收入者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3、村民利益可观

村民可以通过小产权房买卖获取利益可观的分红,或者可以通过出售的自住房得到数目不菲的金额,这对于人均收入不高的村民来说无疑是诱惑极大的。


小产权房交易面临哪些风险呢?
1、 无法取得房产证
房产权是拥有房屋产权的凭证,但是由于小产权房买卖并不合法,所以无法获取房产证。这也是意味着购房者并没有房屋产权,法律也不会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2、 无法再出售
由于房产证无法合理取得,所以小产权房也就无法合理上市,无法转卖。

3、 质量参差不齐
小产权房的建设并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不排除一些开放商为增加利润而偷工减料的情况发生,房屋质量并不能保证。如果房屋质量出了问题,责任也很难追究。

4、 如遇拆迁没有补偿
这些建筑其实算是违章建筑,如果真的遇到拆迁,购房者并不会有任何补偿,如果有补偿也会全部归原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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