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 这是对每一位驾驶人安全出行的至理名言 但偏偏有人心存侥幸 喝了酒还是要开车! 4月18日至19日 莱州交警在辖区各路段 开展严查酒驾活动。
话不多说 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两天又有谁上了曝光名单? ↓↓↓ 1 孙*军 2020年4月19日17时12分驾驶鲁YJ**2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三山岛街道王河大桥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 王*忠 2020年4月18日15时28分驾驶鲁AN**0A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南阳河东路文泉学校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5.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 任*伟 2020年4月18日14时38分驾驶鲁FQ**28号小型轿车在南阳河东路文泉学校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9.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 宋*旺 2020年4月18日14时24分驾驶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在南阳河东路文泉学校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0.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并且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5 侯*浩 2020年4月18日14时29分驾驶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在南阳河东路文泉学校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7.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并且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莱州交警对以上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敬畏法律 珍爱生命 酒驾严查已成常态 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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