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2020年“国庆·中秋”节假日高速公路实施临时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2020年“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烟台境内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对高速公路实施临时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9月30日22时至10月9日6时,除为服务区运送油品的车辆外,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二、9月30日12时至10月2日24时,烟台范围内,禁止四轴(包含)以上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三、9月30日至10月8日,禁止所有高速公路路面施工。
请广大驾驶人通过收听烟台交通广播,关注烟台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关注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拨打12122电话,使用导航地图等方式获取路况信息,提前规划出行路线。
特此通告
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