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烟台市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抓紧申领啦!
申领条件

中小微企业在3月1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与招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了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满1个月,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即可按规定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

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
申领流程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向参保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毕业生和中小微企业相关信息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查。
补贴发放

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可与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backcolor=rgba(56, 204, 255, 0.09)]附件1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1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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