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河镇政府禁毒办与沙河派出所深入辖区村庄进行非法种植罂粟排查,发现侯某(男,59岁,沙河镇肖韩村)在自己工厂院内种有罂粟,民警当场铲除,经清点共有103株,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侯某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莱州市公安局依法给予侯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罂粟再美,美不过生命之花;诱惑再大,大不过幸福之家。非法种植罂粟,轻则罚款,重则判刑,只要受过行政处罚的,本人及亲属在参军、公务员录取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千万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或一点好奇之心,而触犯法律。同时希望市民朋友能够广而告之,向亲朋好友宣传告知非法种植罂粟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如果您发现身边有非法种植、买卖、持有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种子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