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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这辆车被查!莱州公安曝光!

我的天空 发表于 2025-3-17 15: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为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行为,近日,莱州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两起非法改装案例,现依法予以曝光,望广大车主引以为戒!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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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午,交警大队获取一辆鲁F9**73号江铃牌小客车涉嫌改装的信息,迅速调取车辆行驶轨迹研判分析,并指令路面执勤警力设卡拦截。9时11分,一中队执勤警力在文昌路成功将该车查获。经查,该车车主张某私自将车后排座椅拆卸移动位置,存在安全隐患。张某对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日将车辆恢复原状,并被交警大队依法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微信截图_20250317145852.png

案例二

微信截图_20250317145902.png
无独有偶,3月11日下午,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通报在市区有一辆鲁FM**B1号凯迪拉克轿车涉嫌改装,交警一中队执勤警力立即行动,加强巡查,于17时许在府西街成功将该车辆查获。经查,该车车主翟某将排气管非法改装,并配有声浪遥控器,排气声浪巨大,严重扰民。翟某对自己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依法接受处罚。
微信截图_20250317145909.png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莱州公安交警提醒
车辆的设计都有固定的标准非法改装会给车辆带来一系列交通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员一定要从自身做起拒绝非法改装文明守法、安全回家来源:莱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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