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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莱州市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面试通知(第二次)

复兴汉业 发表于 2017-8-26 14: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一、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7年8月29日(8:00-17:30)并且携带《2017年莱州市公立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到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五里街1718号)行政楼四楼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8月30号上午6:30前,持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发放)、身份证到莱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报道,证件不齐或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

2、所提供资料应准确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

3、参加面试人员报销单次路费。高铁二等舱、硬卧、公交车及以下标准(机票不报销),在2017年8月28-30号期间有效,面试当天供应工作餐。

、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人员务必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8月29号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同时携带填写完整的《2017年莱州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两张同底版2寸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2017年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格式见附件4〉或就业推荐书)、学位证书(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于2017年8月底前提供)、身份证。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材料。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格式见附件3)。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2016年考取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及打印成绩单。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结束后两日内提供。

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虚假材料的、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相关减免考务费用材料须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提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分别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莱州市人民医院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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