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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8名男子用禁用渔具捕捞蛤蜊苗7万余斤被刑拘

请给我一支烟 发表于 2017-9-13 14: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近日,莱州三山岛边防派出所联合边防大队执法机动队,成功打掉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团伙,有效维护了海上治安秩序。2017年9月8日12时许,该所组织警力在莱州湾三山岛海域巡逻时,当场查获安某、贺某等8人驾驶改装渔船、使用JY-02拖拽泵吸耙刺渔具非法捕捞蛤蜊苗的行为,现场起获蛤蜊苗等水产品约7万余斤。由于该拖拽泵吸耙刺渔具是通过高压水泵冲击海底表面,同时使用钢制耙刺刮取海底各类生物的方式作业,对海底地形地貌和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破坏极大,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目前,该犯罪团伙8名成员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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