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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民可以申报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啦!房源和申...

逗你玩 发表于 2017-10-19 14: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

根据《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住房保障政策标准的通知》(莱政办发[2017]9号)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度住房保障申报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
(一)申报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标准:在莱州市城镇落户(退役士兵按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
    2、收入标准:家庭成员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8965元(含);
3、住房标准: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其它镇街无商品房,或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房源情况
安馨家园房屋套型面积约为76㎡,销售均价为2789元/㎡;福馨花园房屋套型面积约为60㎡,销售均价为2640元/㎡;惠馨家园房屋套型面积约为60㎡,销售均价为2774元/㎡(暂定价格,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公共租赁住房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登记条件
1、户籍标准:在莱州市城镇落户(退役士兵按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
2、住房标准: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其它镇街无商品房,或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收入及其它标准
(1)城镇低保家庭:符合莱州市低保有关规定,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家庭证书;
(2)城镇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3379元(含);
(3)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8965元(含);
(4)新就业无房职工: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自毕业起不满5年;
(5)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需同时满足户籍标准、住房标准和收入及其它标准中对应标准,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满足住房标准、收入及其它标准中对应外来务工人员标准,户籍为莱州市以外户籍。
(二)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套型面积及基准租金
1、安馨家园房屋套型面积约为50㎡或76㎡,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1元;
2、福馨花园和惠馨家园房屋套型面积约为50㎡,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6.5元。

(三)租赁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房租减免标准
1、低保家庭按基准租金价格的100%减免;
2、低收入家庭按基准租金价格的80%减免;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基准租金价格的50%减免;
4、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按基准租金价格的30%减免。
三、租赁补贴
申请租赁补贴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标准:在莱州市城镇落户(退役士兵按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
2、收入标准:家庭成员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3379元(含);
3、住房标准:家庭成员在本市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房源不足时。
四、申报登记方式
1、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
2、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由工作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工作单位所在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审核。
有需求的市民 可直接到莱州市住房管理中心申请
莱州市住房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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