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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没喝酒,也没劝酒,出事一样跑不了

哦大流 发表于 2017-12-1 09: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中国的酒文化延绵数千年,在宴请待客中,为了表达热情,通常会进行劝酒,那么,醉酒的人一旦出事,劝酒的人有责任吗?
(01)
3分钟6杯酒,大一新生再也没醒来
近日,一则19岁大学生连饮6杯鸡尾酒后,因急性酒精中毒而亡的消息在网上传开。当日,酒吧搞活动,按照酒吧的规定,只要在3分钟内喝下6杯总共1800毫升的鸡尾酒,500元以内的消费就可以免单,否则需要支付6杯酒的费用共计168元。19岁的王耀栋为了免单,在人们的欢呼声中举起酒杯,也在人们的惋惜声中离人而去。
网络配图
调查显示,在王耀栋倒地40分钟后,酒吧老板方将王耀栋送往医院抢救,由于错过最佳医疗时间,王耀栋就以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02)
畸形的酒桌文化何时能改
又到周末了,现代人吃个饭、聚个餐,把酒言欢是避免不了的事情。此时,为了表达热情好客以及感情深厚,通常会进行劝酒,喝了就是给劝酒的人面子,两人感情深厚。如果不喝,就是瞧不起劝酒的人,这时会弄的被劝酒的人骑虎难下。
网络配图
王耀栋不是第一个因为劝酒而离去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因劝酒而离去的人。畸形的酒桌文化源远流长,非一日能解决,亲朋好友之间的劝酒之风也不可能因为一个王耀栋的倒下就能扭转。任何事情讲究的都是量力而行,感情深厚与否不是喝一场酒就能证明的事情,这种畸形的劝酒之风一日不改,王耀栋类似的悲剧就不会停止。
(03)
劝酒也可能惹火烧身
通常来讲,一个人喝酒与否以及喝多少是其自己可以决定的事情,与他人并无关系,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以及带来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如果因为饮酒过量导致发生意外,只能由其个人承担责任。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以下情形,劝酒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络配图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各种语言刺激对方,或在对方已经喝醉、意识不清或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然劝其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不宜饮酒,仍然进行劝酒导致诱发疾病;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达目的地。如果饮酒者已失去或者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智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安全护送至医院或者家中;
4、酒后驾车未进行劝阻,导致发生车祸。
回归到王耀栋事件中,酒吧作为公共场所,负有保障场所内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6杯由数种烈酒调制的鸡尾酒总量共1800毫升,对于一般人来讲,该量足以使人醉酒,酒吧经营者应当会预见这种后果,但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烘托酒吧的气氛,仍然以免单为诱饵,置饮酒者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因此,酒吧经营者应当对王耀栋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
喝酒有风险,劝酒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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