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 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生猪屠宰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全市所有屠宰户必须到正规企业(莱州市康利达食品有限公司、莱州市食品公司、凯信屠宰场)从事屠宰经营。对于私屠滥宰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二、严格备案准入制度。莱州市以外生猪产品进入我市销售,必须到市畜牧兽医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没有备案的禁止进入我市销售。
三、严禁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违者将依法没收生猪产品、设备及违法所得,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自2017年11月21日起,凡在我市上市的生猪产品必须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凡没有两证和印章的生猪产品一律不准在市场销售。
举报电话:0535-2287231。
莱州市生猪屠宰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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