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加快淘汰高污染、高排放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促进全省大气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了《山东省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淘汰任务和范围。 淘汰时间及范围: 2018年年底前,淘汰排放标准为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对纳入淘汰范围的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不予办理变更、转移登记,督促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和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督促机动车所有人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牌证作废。2018年12月31日前,对所有未淘汰车辆,向社会发布公告,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公告牌证作废。 车辆淘汰流程: 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由于污染排放量多,对空气污染大,已经被纳入淘汰范围。再次提醒大家:尽快主动办理车辆淘汰手续,为我市大气环保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另外! 根据上级“冬季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莱州交警根据辖区实际,突出风险防控,于11月10日晚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严管集中统一行动。 行动中,莱州交警紧抓市区重点路口、国省道、县乡道等主干道路,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的作用,启动交警执法站,严查超员超载、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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