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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交警严查,开始抓拍了!大快人心!罚款+扣分!

复兴汉业 发表于 2019-3-28 14: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在“我最讨厌的十大行车陋习”评选中
“强行加塞”高居第3位
讨厌指数★★★★★



机动车“加塞”,不仅降低了通行效率、扰乱交通秩序,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因“加塞”车辆速度较慢,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以碰擦为主,虽然是小事故也会让道路“堵上加堵”。怎能不令人讨厌?

近期,根据支队统一安排,莱州交警        在市区车流量较大、违法加塞行为多发路口开展专项整治        ,通过非现场抓拍与现场查处相结合        ,        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违法加塞行为的治理力度。

对机动车驾驶人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违法行为一律予以        10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






(非现场抓拍示意)





(现场查处示意)

那怎样才算“加塞”?
说到这,估计很多人有疑问:
“虚线不能并线么?
啥时候算正常并线,啥时候算“加塞”?
接下来划重点了!!!
违法“加塞”
临近路口违法加塞,往往涉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即违法轧越白实线)或“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违法,严重扰乱通行秩序,降低通行效率,同时存在极大事故隐患。
因此
虚线插队也算“加塞”!
走错道了也不能并入缓行车道!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莱州交警提醒您
文明行车,杜绝加塞
拒绝交通陋习,
争做守法文明好司机!
来源:莱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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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娆月 发表于 2019-3-28 16:1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
这得多缺钱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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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cool 发表于 2019-4-8 22:47: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济南
建议神堂收费站那里也应该设一个,总有一些个老湿机,见缝插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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