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中院通报青岛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和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王某(女)与潘某(男)经人介绍一个月后登记结婚,两人均系离异再婚,王某育有一女跟随前夫生活,潘某4岁儿子小小潘跟随二人一同生活。 王某和潘某因恋爱时间短缺乏深入了解,经常产生口角。王某感觉潘某对已经怀孕的自己不够体谅,对自己女儿也很漠视,想到日后对两人生的孩子也不如小小潘好,遂起歹念。 王某提前从幼儿园接走小小潘,关闭手机隔绝对外联系,晚上入住宾馆后,以手掐脖颈方式将小小潘扼毙。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对青岛法院三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呼吁家庭、学校、全社会共同努力,给予未成年人更多关心关爱,提升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保护每一位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本号致力于为读者提供实用性的法律信息,信息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涉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州市 财富大厦 文景律师事务所 14楼1406办公室 联系电话:13853505760 电子邮箱:13853505760@163.com 微信号:1730545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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