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人口普查前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和信息核对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烟台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9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查常住人口。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安机关将对全市常住人口采取预约上门、电话或“e申报”小程序方式,核对辖区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信息。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户口管理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民警多形式核查登记。
二、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凡因应征入伍、加入外国国籍和出国(境)定居、死亡人员等按规定应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本人或其亲属于2020年8月15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卫健、民政、武装部等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经调查核实后予以注销。
三、登记无户口人员。凡是无户口人员请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咨询、申报。
四、清理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凡是年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或未到派出所采集录入照片人员,需在2020年8月15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采集录入照片。
五、清理重复虚假户口。凡登记重复户口、虚假户口的居民,请立即到应销地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六、清理人户分离信息。人户分离、空挂户,即现居住地址与户口簿登记住址不符的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七、更正登记项目差错信息。凡发现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前往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做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八、登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凡离开户籍地跨县(市)居住3日以上人员,请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根据需要申办居住证。公民出租、承租房屋的,应进行出租房屋登记。
九、规范门楼牌管理。若有门楼牌缺损损坏、编制错误等情况,相关单位、个人请及时到所属派出所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将按照门楼牌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予以编划并制作。
十、征集户口整顿线索。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此次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中,及时提供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烟台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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