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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七夕”结婚登记的注意啦!

复兴汉业 发表于 2020-8-22 14: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七夕”当天,莱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启动应急预案,增加工作力量,延长工作时间,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即日起当事人可选择现场预约和网上预约的方式开始婚姻登记预约。



现场预约: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带双方的证明材料到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婚姻登记窗口预约登记;网上预约:当事人可通过登陆山东省民政厅网站

http://mzt.shandong.gov.cn为民服务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按照提示的步骤进行网上预约。如当事人“七夕”前没有时间到现场进行预约或网上预约已满,“七夕”当天可带齐双方的证件材料排队办理,民政局当天将开设预约窗口和现场窗口,尽最大可能满足当事人当天办理结婚的愿望。

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材料 :

1、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损毁或者过期,需办理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双方有效户口簿原件:其中所使用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需到派出所进行变更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户口簿因涂改、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丢失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补领新的户口簿。

(1)属于集体户口的:应当提交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人口登记卡应当按照规定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

(2)户籍证明:在无法出示家庭户口簿原件和集体户口簿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3、当事人婚姻状况为未婚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为空白或者“未婚”;为其他内容的,视为与声明不一致,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

4、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姻状况为离婚的户口本,并且同时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或人民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同时提供生效证明)或者调解书等材料。

5、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姻状况为丧偶的户口本或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结婚证(或者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和配偶死亡证明等材料。死亡证明包括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及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因死亡注销户口等证明。

6、双方当事人近期免冠同版2寸合影证件照3张

办公地点: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5-223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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