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保界 说起社保待遇 咱们耳熟能详的就是养老金 可以说满满的存在感 但在咱们职场人的身后 一直都有位很低调的伞哥 它的名字叫做工伤保险
近日 莱州市人社局社保中心 对全市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项定期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其中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已于9月下旬完成社会化发放
根据省市文件规定,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00元、185元、170元、160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以烟台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为3349.59元、2679.67元、2009.7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对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
为按照完成上述工伤职工三项定期待遇,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工伤职工以及工亡职工亲属的关怀,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加班加点开展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调整工作。
本次调整 共涉及我市领取伤残津贴职工364人 领取生活护理费91人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和259人 待遇均从2020年1月进行了调整和发放 其中补发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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