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制定《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方案》。根据方案规定,莱州市户籍退役军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不含城乡公交)。
优待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莱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退役军人。
优待方式 退役军人到莱州市公共汽车公司(莱州市北苑路3456号)现场采集照片后,按规定办理拥军卡(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转业证、退役证)。刷拥军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不含城乡公交)。
有关规定
退役军人相关证件丢失的,需凭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退役证件遗失证明办理拥军卡。根据有关规定已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待遇的退役军人不再重复办理拥军卡。
持证人乘车时须主动出示刷卡,主动接受驾驶员查验;未持卡或持无效卡乘车,应主动购票乘车。
拥军卡采用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冒用或转借他人使用;违反拥军卡使用规定的,发卡单位有权收回,不再予以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