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的转凉,摩托车“炸街”党逐渐隐没,非法改装机动车“炸街”逐渐增多,每当深夜降临,街头就传来轰鸣的引擎声,刺耳的刹车声,将市民从睡梦中吵醒。这些车辆往往是,未见其车先闻其声,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并且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了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及美好的生活环境,莱州公安交警始终将整治机动车非法改装、“飙车”等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持续开展“飙车”专项整治行动。本周通过摸排跟踪,成功查获非法改装车辆3辆,摩托车1辆。
下面一起来看看 交警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
案例一 2020年11月5日8时42分,民警正在商厦路口执勤,从远处传来轰隆隆的声音,尤为刺耳,民警果断出击,迅速将该车查扣。经查,该车辆驾驶人于某擅自将其驾驶的鲁FX**0J小型轿车进行改装,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罚款500元并责令将该车辆恢复原状。
案例二 2020年11月3日19时45分许,莱州公安交警接到举报,在府前街有车辆涉嫌改装并且噪音扰民,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民警迅速对该车辆进行布控,于20时05分在百大路口将该车辆查获,经查,驾驶人刘某所驾驶的鲁F6**GM小型轿车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罚款五百元并责令其将该车恢复原状。
案例三 2020年11月3日10时54分,民警在商厦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鲁F9**DA号小型轿车存在涉嫌改装,遂将该车查扣,经查,该车与行驶证登记的照片不相符,驾驶人刘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民警依法对其罚款五百元并责令将该车恢复原状。
案例四 2020年10月30日21时18分,莱州公安交警在古城街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涉嫌改装大功率摩托车,民警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处罚。
同时,莱州公安交警对发现未改型的大功率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其经市区时减速慢行,减少扰民。
法律链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莱州公安交警提醒
为城市文明和谐,希望市民珍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尤其是青少年朋友,为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切勿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文明及驾驶,安全出行。 莱州公安交警对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打烊”,一旦查获,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举报电话:110或者0535-256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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