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区市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侯静等180人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芝罘区幸福街道办事处等80个集体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7日至9日。对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60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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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烟台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杨 栋 莱州市朱桥镇党委书记
方光辉 莱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客运管理科科长
杨英杰(女) 莱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
池瑞芬(女) 莱州市人民医院质管办副主任、主治医师
王利娜(女) 莱州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外科副护士长、主管护师
张领玲(女) 莱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副护士长、主管护师
李海斌 莱州市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主治医师 02 烟台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莱州市卫生健康局
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莱州市沙河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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