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预防性健康查体工作的公告
根据烟台市卫生计生委、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卫疾控字[2018]53号<规范开展预防性健康查体等三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烟卫[2018]27号)规定,原由莱州市市立医院承担的预防性健康查体工作,自2021年1月25日起调整为由莱州市人民医院承担。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预防性健康查体服务对象包括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直接从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和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等。
莱州市区域内从事上述工作的从业人员,持以下有效证明到莱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预防性健康查体,办理健康证明:
⒈个人身份证原件;
⒉下列三项任一项有效证件复印件:
⑴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⑵行政执法机关核发的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类许可证件;
⑶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有效证件。
企业团体查体时,需提前预约,并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查体申请。
联系人:袁蕾芳
预防咨询电话:2276232
查体地址:莱州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查体科(莱州市人民医院东侧)
莱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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