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 进行处罚的通报
为贯彻执行各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督促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市卫生健康局印发了《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现场督导工作方案》(莱卫健发﹝2021﹞5号),经现场督导,截至1月29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预检分诊制度落实不到位、消毒登记不完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行为,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隐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问题较多的8家医疗机构分别给予了警告、警告并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具体名单如下:
一、行政处罚 莱州市沙河镇胜建街村卫生室 警告 莱州市金信医药有限公司城港路内科诊所 警告 王金益口腔诊所 警告并罚款 莱州宏医堂医药有限公司建新街中医诊所 警告并罚款
二、停业整顿 李湘云内科诊所 莱州市金信医药有限公司城港路内科诊所 莱州市向氏药坊皮肤修复管理有限公司文昌南路中医诊所 莱州市沙河镇胜建街村卫生室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部分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落实措施不力等问题,说明相关单位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落实,措施上不到位。下一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举一反三加快问题整改落实。各督导组要持续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健全及拒不改正的医疗机构,坚决依法给予顶格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相关执业资质等处罚措施。
特此通告。
莱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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