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力预防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决定自2021年3月12日起,在城市建成区部分区域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限行。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 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莱海路以南,以上四条道路(不含)形成的仿矩形区域。 限行区域 二、禁限行时间 0时至24时(全天)
三、禁限行的车辆 危化品运输车辆
四、禁限行区域通行规定 (一)危化品运输车辆因生产生活、抢险救灾确需出入限行区域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通行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
特此公告
莱州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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