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及所属养猪场(户): 当前,正值防控新冠病毒、非洲猪瘟和发展生猪生产特殊时期,但部分村庄连续发生多起乱扔病死猪问题,给周边群众的健康造成威胁。为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乱扔病死猪的不法行为,依据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通知如下:
一、明确处理流程。养猪场(户)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人,当有病死猪产生后,可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 1、自行规范处置:遵照无害化处理规范,对少量病死猪,在不影响水质和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下,可采取焚烧、撒布生石灰消毒深埋的办法处理。 2、规模养殖有生猪保险的场(户):由保险公司、无害化中心、兽医站三方联动到场到户集中收集。 3、中小散户:稍加积攒后,可送到兽医站,联系无害化车辆拉走处理。
二、扛起属地责任。 1、各村委要切实扛起属地管理责任,本通知要逐户下发到户,并教育养猪户切勿乱扔病死猪,使其清楚害人害己的后果。 2、发现病死猪后,要第一时间报告给镇上汇报,由政府安排兽医站现场指导消毒、联系无害化车辆,村委协助出人和铲车装运。同时要利用监控等科技手段严查违法分子,对当场发现的乱扔病死猪者要立即加以控制,并同时报告街道政府和派出所,对查实的取消一切有关畜牧养殖惠民优惠政策和其它村内福利享受资格,并严肃按上限处理,切实达到不能扔、不敢扔的震慑效果。 3、病死猪处理工作列入村庄考核,对处置不力或连续发生乱扔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村委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打违法行为。为切实做好重大疫病防控、消除疫情隐患,镇政府将组织公安、综合执法、农业、环保、兽医站等部门,对养猪场周围垃圾场、沟河、水渠等易发生乱扔垃圾或病死猪的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朱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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