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莱州论坛

搜索

注意,莱州整治活动开始!

清风醉 发表于 2021-4-17 11: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莱州人注意!

今天,

莱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消息

2021年4月起在全市建成区开展

餐饮油烟整治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治范围:城市建成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包括饭店、宾馆内设酒店、便捷快餐等以及从事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

      二、整治标准:凡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应做到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清洗和维护记录,保留清洗照片,建立台账备查。

      三、餐饮服务油烟排放应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对造成餐饮油烟污染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行政处罚。

      四、整治要求:
(一)不得在城区范围内露天制作(烧烤)食品,所有烧烤炉具及经营设备一律进店操作,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业户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定期清洗和维护(大型油烟净化设施每月一次、中型设施每两个月一次、小型设施每三个月一次),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二)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进店、进院规范经营,不在店外摆桌及放置物品,不使用喇叭招揽顾客,不设置落地灯箱广告,不得在行道树上拴、挂、靠任何装饰设施和招牌。
   (三)不乱泼乱倒污水,保持门店周边卫生整洁,自觉做好“门前五包”。

     五、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举报,受理电话2273000。

转发扩散
告诉身边人!
内容来源:莱州综合行政执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