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第七次山东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宣读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莱州法院沙河法庭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平里店法庭庭长穆卫兵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沙河法庭简介
沙河法庭位于莱州市沙河镇驻地,地处烟、潍、青三市交界,辖区2处乡镇,196个村庄, 18万人口。法庭现有员额法官3人,法官助理3人,书记员4人,法警3 人。近年来,沙河法庭主动延伸职能,创新机制,大力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努力维护辖区的和谐与稳定。2018年以来,该庭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00余件,较好地完成了院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年来,先后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二等功、被省高院和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穆卫兵事迹
从2012年的初春到2020年的寒冬,8年来,穆卫兵在沙河法庭、平里店法庭撸起袖子,甩开膀子,构建推行法庭内外联动的“大调解”、“大服务”、“大便民”工作格局,在基层的沃土上深耕出骄人的硕果。他任职的庭室先后荣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体二等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多次获莱州市委市政府嘉奖、烟台中院三等功等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