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烟台发布了几则征地公告,涉及开发区、牟平区2个村以及莱州市3个村。 本次征收的土地中没有商住用地,烟台市拟征收的两宗地中一宗土地性质为铁路用地,一宗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莱州市拟征收的三宗地均为管道运输用地。 该公告共包含三宗地块,分别位于土山镇海沧三村、夏邱镇屯里村、程郭镇后武官村,土地性质为管道运输用地,用于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工程项目用地。
莱州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为保障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工程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莱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地块一
位于土山镇海沧三村西南约700米,海沧刘家村以北约274米。北至:海沧三村村地;东至:海沧三村村地;南至:海沧三村村地;西至:海沧三村村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山镇海沧三村村民委员会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地块二
位于夏邱镇屯里村东南约156米,西草坡村以西约280米。北至:屯里村村地;东至:屯里村村地;南至:屯里村村地;西至:屯里村村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夏邱镇屯里村村民委员会。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地块三
位于程郭镇武官水库以北约870米,清明沟水库以东约760米。北至:后武官村村地;东至:后武官村村地;南至:后武官村村地;西至:后武官村村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程郭镇后武官村村民委员会。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莱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位于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7.4万元/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莱州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莱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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