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镇关于开展 严厉打击违规动火作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深刻吸取栖霞市五彩龙矿山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爆炸事故和招远市曹家洼金矿“2.17”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严防动火作业管理不到位引发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台市焊接与热切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我镇辖区内违规动火作业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范围。辖区内所有企业、安装工程门店、维修店铺、管材加工点、汽车修理部、零工招揽点等涉及违规焊接与热切割等动火作业的企业经营主体及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作业人员”)均在打击管理范围之列。 二、操作标准。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无证上岗作业。 三、严格作业审批。实施作业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持证到镇应急办办理动火作业许可审批。 四、严格落实经营主体安全责任。设置作业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责任制。在动火作业经许可后,要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现场情况。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有权停止作业,向上级报告。作业完成后,要检查并组织消除可能存在的隐患。 五、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控。严禁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相互禁忌的作业,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并严格控制作业现场的人员数量。 六、规范作业现场管理。作业前,应清除作业现场及周围的物品,配备消防器材。对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并采用安全电压。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作业。 七、规范电气设施管理。焊接电缆必须经常进行检査,及时更换或修复损坏的电缆。电缆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焊用具、通讯和照明设备、起重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等,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要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八、加强安全间距管控。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期间,距离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离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防倾倒、防晒设施。 九、规范机械行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防砸的措施。焊割现场及高空焊割作业下方,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导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带有热源或有油的物品上;不得利用建(构)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当导线通过道路时,应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需焊割受压容器、密封容器、粘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清除可燃气体和溶液,并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在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宜用蒸汽、碱水冲洗,打开盖口,并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灌满清水后进行焊割。 十、严厉打击违规行为。镇政府在全镇范围内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违规动火作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证照及未经批准从事动火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作业或安排雇佣无证人员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个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一律由相关部门立案调查,依法处理、严惩不贷,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举报奖励。镇政府设立打击违规动火作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受理电话(沙河镇应急办:2736016),欢迎广大群众对发现的违规动火作业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人员由镇政府给予200元奖金奖励(举报信息进行保密)。 沙河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沙河派出所 2021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