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考、中考结束,有些年轻人按奈不住,自己躁动的心情,骑上自己的摩托车。 速度、激情、个性,仿佛是他们“炸街”的标配。轰轰轰,此起彼伏的“声浪”,划破寂静的夜空。 刺耳的噪音,给市民带来了严重的噪音污染,为给市民朋友创造良好的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6月19日,莱州公安交警果断出击,对“炸街党”开展严查行动。 期间,共查处5起。
案例一 6月19日,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手段,调阅大量视频资料,并认真细致的分析研判。同时,组织警力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摸排,16时00分,民警在文昌路汇泉学校东门将涉嫌驾驶摩托车噪音扰民的任某查获。经查,任某持有C1驾驶证,民警对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逾期不参加审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案例二 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6月19日晚,在文化路有大功率摩托车噪音扰民,对市民生活造成影响。莱州公安交警闻警即动,于21时27分在土产公司路口附近将其成功拦截,经查,驾驶人刘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案例三 6月19日,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文昌路金煌路口开展行动时,一辆大功率摩托车映入执勤民警眼帘,民警迅速将其控制,经查,赵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照上路行驶,且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放飞自我”的骑手们 请多一点守法意识、文明意识 “炸街”看似激情四溢 但马路不是赛车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为了良好的城市环境 请停止“炸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