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的小伙伴注意了莱州市发布严格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禁令的通告家里有电动车的赶紧看!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为有效遏制此类事故,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现将电动车消防安全有关禁令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公共门厅、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六、严禁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不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七、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型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电动车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
本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莱州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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