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违法停车不仅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的通行
也存在较大的交通隐患为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莱州公安交警持续加大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对“违停”等常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针对城区主要路口、路段采取“高峰站岗、平峰巡线”的方式。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通过民警现场执法,对路面和路沿石以上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劝离、处罚,严管重点路段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路段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城区交通环境。
针对群众反映违停现象严重突出的路段、区域进行摩巡逻管控。机关队室警力支援城区交警中队,通过民警现场执法,依法粘贴违停告知单、清障车拖移等手段,严管重点路段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车难等路段上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如何正确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如何临时停车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在禁止标志和禁止标线处停放车辆
罚款200记3分!
除此之外
在未施划停车位的道路上停车的
罚款100不记分!
文明规范停车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
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也事关每位市民的生命安全。车辆的无序停放,导致道路交通拥堵严重,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我们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或有临时停车泊位处,车辆分类停放,不乱停乱放,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做到顺向停车。
二、自觉做到入场入框停车,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不占用机动行道、人行道。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
四、积极倡导文明参与的交通新风,主动劝告家人和朋友,自觉遵守停车秩序,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对所有不规范、不合理、不文明停车行为说“不”,人人争做文明标兵,携手共创美好家园。
这座城市承载着我们的生活我们有义务去维护它的秩序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停车 规范停车内容来源:莱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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