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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人 关于禁止在中小学校周边设置摊点的通告

丹妮 发表于 2022-3-9 17: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为进一步加强莱州市城市管理秩序,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的环境,保障城区内各中小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和《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严禁在中小学校周边摆摊设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周边摆摊设点,推销物品。

二、校园周边商业网点经营者不得在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三、对违规设置小吃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物品进行暂扣。

四、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2年3月起施行。

                        莱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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