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车 注意! 山东将严查严管行驶乱象 如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行为
今天上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春清介绍,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起底式“大清查”,枪爆物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170万起,其中,查处酒驾、醉驾16.8万起、货车超载40万起,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省市县分级建立隐患定期排查、行业常态排查、“四不两直”抽查、事故事后倒查等机制,实现隐患排查动态、常态开展。
对2018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以及平交路口,推动实现“三必上”“五必上”改造。通过共享“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实时定位数据和过车信息,提高重点车辆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执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年底前实现货车疲劳驾驶肇事数量下降20%以上。
同时,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行驶乱象,强化非现场抓拍取证,全力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推进农村三轮车违法载人整治,加快落实落地一抓拍三识别、一报警三响应,健全源头基础建档、路面精准查缉、溯源教育劝诫治理闭环,力争实现全省县(市、区)农村三轮车三见面一建档完成率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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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拨打接听电话、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初次被查给予口头警告,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这部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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