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告
为确保夏收期间我市公路安全畅通,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整洁、安全的道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路打场晒粮、堆放农作物、堆放杂物、燃烧秸秆等,杜绝一切妨碍公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到,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等阻碍交通的行为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有上述违法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道路原状,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违法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