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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公安刚刚发布!严厉打击!

啥离哇 发表于 2022-6-15 14: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莱州市公安局
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有关违法犯罪线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各类枪支、弹药以及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各类爆炸物品。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仿真枪以及枪支零部件,或者发布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的制造、买卖信息。

二、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或者在托运、寄递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走私枪支、弹药;严禁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储存、买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三、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并投案自首,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上交当地公安机关。

四、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枪爆物品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五、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枪爆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枪爆案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有功的,按《山东省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窝藏、包庇枪爆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莱州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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