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莎娜火焰 于 2022-6-28 17:45 编辑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2年,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严真细实快”作风,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7类17项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莱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莱州市文昌路街道伟宝服装店 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衣服案
案情简介:(冰墩墩)是2020年1月15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公告的第A000020号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该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10年,受法律保护。当事人销售带有标志的衣服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规定,属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所指行为。构成了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衣服的违法行为。莱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衣服3件,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此案有效保护了奥林匹克标识的知识产权,提高了市场主体对奥林匹克标识专用权的认识,提升了社会公众对奥林匹克标识的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