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企业年报信用修复进行诈骗活动。不法分子冒用市场监管部门名义,通过拨打电话,向业户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市场主体年报已超期,需要缴纳罚款,要求加对方微信,诱导业户按照对方提供的链接进入网页填写信息并缴纳罚款。在此,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您:
1.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6月30日前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请及时补报,并到登记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接受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会要求市场主体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缴纳罚款。 2. 广大业户如收到类似短信或者电话,一定要提高警惕。特别是要求填写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等涉及个人信息、敏感信息的,不要回复,不要点击链接,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
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市 局:6784117 芝罘区:6784338 开发区:6371205 福山区:2732649 高新区:6922327 莱山区:6891785 牟平区:4320123 蓬莱区:2606115 龙口市:8518760 招远市:8235567 海阳市:3259720 栖霞市:5262790 莱阳市:7800545 莱州市:2092713 昆嵛山保护区:4693155 长岛综合试验区:3212651 请广大经营者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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