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莱州市公安局重拳打击寻衅滋事,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
近日,某小区多名群众报案反映汽车车胎被扎,莱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研判侦查。经过多日走访排查,最终确定嫌疑人李某才。
经过办案民警多日蹲守,最终在某小区住宅内将李某才抓获。经讯问,李某才因受害人车辆停放位置不妥,心生愤懑,为发泄一己私愤,在其遛弯过程中将多辆车车胎用钉子扎破,在受害人将扎破车胎补好后,李某才再次将补好的车胎扎破,其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李某才因寻衅滋事罪,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内容来源:莱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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