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戴培明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2)莱州执字第1679号
执行依据:(2012)莱州民初字第3257号
被执行人:侯顺波,男,1976年7月2日出生,汉族,住莱州市沙河镇路旺侯家村9999号附20号,公民身份号码379009197607026815。涉案标的:187661元及利息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凡是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本院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的,给予执行到位标的的10%的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期限:一年(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4日)。
举报电话:18596175607
二0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