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上路
严重威胁着
合法行驶的车辆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莱州公安交警
本着对驾驶报废车辆上路“零容忍”的态度
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对违法上路行驶的报废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本周共查处报废摩托车60余起。
“任性”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会有怎样的法律处罚呢?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为什么不可以上路行驶?
01.报废车辆隐患多
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02.易诱发交通事故
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再加上部分驾驶员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
莱州公安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等都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给道路交通秩序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定因素和巨大的事故隐患, 希望大家牢记,遵法文明驾驶, 切勿心存侥幸,到时悔之晚唉!
内容来源:莱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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