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韩春雨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5)莱州执字第2207号
执行依据:(2014)莱州民初字第1913号
被执行人:任腾龙,男,汉族,户籍所在地:莱州市文昌路街道东关村委东府前东街232内305号,公民身份号码:370683198807119218。
涉案标的:3056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本院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5%作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期限:一年
举报电话:18596175606
二0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