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 入返莱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及开展有奖举报的通告
当前,我国本土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规模性反弹态势,新冠病毒变异株传播性、传染性、免疫逃逸能力明显增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切实做好烟台市外入返人员(以下统称“外地入返人员”)管控,更好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个人要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所有外地入返人员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目的地)镇街、社区(村居)、单位、宾馆报备。利用手机微信扫描“烟台报备”二维码,通过“来烟报备”模块,准确、真实报告个人信息,登记时省、市、县三级名称务必填写完整,直辖市填写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名称。抵莱时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一时间完成1次“落地即检”,根据旅居史按规定落实后续隔离管控、核酸检测措施。
1.对7天内有疫情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人员,须根据镇街通知严格落实相应的管控及核酸检测措施,直辖市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纳入排查管理范围。
2.除疫情风险区域外,省外常态化防控地区入返人员,落实“5天4检”核酸检测(第1、2、3、5天),前3天严格执行“三不”要求,即“不参加聚餐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众场所”;省内烟台市外常态化防控地区入返人员,落实“3天2检”核酸检测(第1、3天)。要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中高风险区等疫情风险区域变化调整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社区(村居)、单位、入住的宾馆酒店报告。
二、单位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洽、谁负责”原则,对前来务工、商洽、学习等外地入返人员,用人单位、合作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人员来烟报备、核酸检测、“场所码”扫验、“三不”要求等防控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人员信息。
三、强化外地入返人员住宿管理。凡是能提供住宿的单位、场所和个人,要强化对外地入返人员的住宿管理,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并督促其按规定严格落实来烟报备、核酸检测、“场所码”扫验、“三不”要求等防控措施。
1.对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含房屋实际管理人)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并督促其落实防控措施;
2.对投靠亲友居住的(含驻家的家政服务人员),由被投靠的户主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并督促其落实防控措施;
3.对在用人单位住宿的,由用人单位向所在镇街、功能区及主管部门报告,并督促其落实防控措施;
4.对在宾馆酒店、旅店、学校、培训机构、洗浴场所、民宿等所有可供住宿的场所寄宿、住宿的,由相关单位、场所负责人向所在镇街和主管部门报告,并督促其落实防控措施。
四、开展有奖举报。发现违反以上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请广大群众积极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人民币200元奖励;对举报的有极高风险人员的(经核实后确认为重大传播隐患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只对首先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人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2566019 2257669
莱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