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将龙口市徐福街道沿海路2号A18—2、东莱街道南山路368号41—1划为高风险区,将龙口市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将烟台市芝罘区世回尧街道阳光上城15-1号、阳光上城6-1号划为高风险区,将芝罘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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