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莱州论坛

搜索

市场监管局刚刚发布!事关莱州所有药店!

留恋人间 发表于 2022-12-16 16: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倡议书
莱州市零售药店保障供应倡议书
全市各零售药店:

随着莱州市优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部分常用治疗感冒、抗病毒、止咳和退热类等药品需求剧增。为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和公众身体健康,全市零售药店需承担起保障药品供应的责任和义务。在此,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零售药店倡议:

一、做好药学服务。及时关注、收集最新政策信息,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宣传,普及科学防疫知识和用药知识,做好药学服务,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替代药品,做到理性购药、科学用药,自觉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二、全力保障供应。积极组织货源,全力保障药品及相关防疫物资的供应。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发布药品销售信息,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三、严保产品质量。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等,做好购销存记录,保证药品及相关防疫物资的质量安全。不得从非法渠道采购、销售假劣药品、违规储存运输。不得夸大疗效、虚假标注、诱导消费。

四、依法诚信经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禁止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维护药品市场价格和防疫用品市场秩序。

五、防护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药店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和经营场所消毒等工作,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广大零售药店的积极努力,一定能够维护好药品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贡献力量!


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6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