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莱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莱政办字〔2022〕9号)、《关于转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莱人社发〔2022〕2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
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并与招用单位达成一致。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具有吸毒史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应聘,请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到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829房间登记。
咨询电话:2220122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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