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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公开招聘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数名

复兴汉业 发表于 2023-4-4 11: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莱州市市管企业财务总监
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完善市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管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到市管企业工作。
一、招聘岗位莱州市市管企业财务总监2名。
二、岗位职责财务总监是由市财政局向市管企业委派,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为派驻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协助董事长或总经理分管财务及相关工作。组织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财务管理、预决算管理、财务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财务风险防控等方面工作,并对企业及其再出资设立的独资、控股企业涉及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等按职责发表审核意见。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企业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本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利益,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三)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财务管控、资本运作、决策判断、开拓创新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五)符合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任职资格
(一)具有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会计师、审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履职记录良好。
(二)担任规模以上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财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的;或在规模以上企业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5年以上的。
(三)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4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ai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莱州市市管企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报名表》。准确、规范、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签字扫描版(报名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彩色),发送至lzczgqjgk@126.com (“莱州财政国企监管科”首字母),标题请注明“公开招聘财务总监报名表+姓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证明等。凭国(境)外学历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市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初步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初步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安排在4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反映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

(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科学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市财政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六)考察。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主要是考察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七)公示。综合个人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ai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前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八)聘用及薪酬。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三年为一个任期,按年底及任期进行考核。聘任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前一个月进行考察考核,经考察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如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聘情形,可以解除聘用关系。财务总监薪酬根据履职考核结果确定,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参照市管企业班子副职标准发放。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aizhou.gov.cn)及时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面试及相关通知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四)莱州市财政局对招聘享有解释权。报名咨询电话:0535-2170020

附件:《莱州市市管企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报名表》

莱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3日

莱州市市管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
公开选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董事会建设,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提升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我市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择优委派到市管企业担任外部董事。

一、选聘岗位莱州市市管企业外部董事(专职和兼职)若干名。

二、岗位职责莱州市市管企业外部董事是由市财政局依法聘任或者推荐派出,由所任职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且在所任职企业不担任董事会以外其他职务。外部董事分为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是指专门担任外部董事的人员。兼职外部董事是指除受聘担任外部董事外,同时还可在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外部董事任职期间履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市财政局关于市管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参加任职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研究事项独立、客观、明确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1.外部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当就会议审议决定事项明确发表意见:同意及其理由,反对及其理由,弃权及其理由。
2.外部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董事会有关会议的,应当事先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并向市财政局报告。3.认为董事会违规违法决策,或者董事会决议明显损害出资人利益、市管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
(三)及时如实向市财政局报告企业重大事项,维护出资人知情权。
(四)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专职外部董事在法定工作日内,除参加相关的学习、会议、专项工作外,一律在任职企业到岗履职;兼职外部董事在每个任职公司履行职责时间每年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
(五)参与企业的决策论证,关注企业长期发展,避免出现决策失误和经营风险。
(六)督促任职企业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顺畅、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企业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本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利益,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风险防范、开拓创新等能力。
(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六)符合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任职资格
(一)具有规模以上企业的领导工作经验且累计5年以上企业会计、审计、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经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历,履职能力和业绩突出;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等方面的专长且累计5年以上从事专业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业绩突出;或在城建、工业、农业、林业和能源等行业或相关经济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且累计5年以上从事专业工作经历。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和职业资格者优先。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专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男性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2周岁。兼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2周岁。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年龄,专职外部董事男性年龄放宽到60周岁,女性年龄放宽到55周岁;兼职外部董事年龄放宽到65周岁。(四)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选聘程序
(一)人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4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ai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莱州市财政局公开选聘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登记表》。准确、规范、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签字扫描版(报名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彩色),发送至lzczgqjgk@126.com(“莱州财政国企监管科”首字母),标题请注明“公开选聘外部董事报名表+姓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证明等。凭国(境)外学历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市财政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通知进入评审环节的人员,未进入评审范围人员不另行通知。进入评审环节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所有原件提交校验,提供原件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评审资格。
(三)人选评审。市财政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面谈评审。
(四)提出初步人选。根据评审结果,市财政局提出外部董事初步人选。
(五)考察。市财政局采取组织考察、背景调查等适当方式,向其现(曾)任职单位或有关部门、机构了解情况。
(六)讨论研究。根据评审及考察情况,市财政局对初步人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研究确定拟入库人选。
(七)公示。评审的人选在莱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纳入外部董事人才库。(九)选聘。市财政局根据市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市管企业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内可按照规定程序更换)。任期结束后,经评价合格的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六、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评审或聘用资格。
(二)莱州市财政局可根据报名情况等因素对选聘人数予以调整,并对选聘享有解释权。报名咨询电话:0535-2170020
附件:莱州市财政局公开选聘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登记表

莱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3日

莱州市市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莱州市市管企业领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发展活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莱州市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一、招聘岗位莱州市市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若干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备宏观视野、战略眼光,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科学治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3.具有较强的市场观念、法治理念,能够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好、职业信誉佳、执行能力强。
4.符合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规定。

三、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曾任或现任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可以直接报名参加应聘。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股级干部原则上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表现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其他人员参加应聘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其中,企业领导班子正职原则上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原则上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中层干部原则上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表现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且具有报名意愿的人员,准确、规范、如实填写《莱州市公开招聘市管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并提供附件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免决定书、聘用合同等)以及业绩评价材料(荣誉奖励证书、研究成果等);3.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自我评鉴材料(word格式,不少于1500字)。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17:30截止,以现场报名时间为准。报名地点:莱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莱州市府前街96号)。
(二)资格审查、履历评价。莱州市委组织部对报名表、报名人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莱州市委组织部牵头,抽调部分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人员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任职履历、取得业绩以及受表彰奖励情况等进行履历业绩评价,择优确定参加面谈交流人员。
(三)面谈交流。进入面谈交流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在面谈交流前提交校验,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谈交流资格。主要通过面谈交流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按具体岗位拟聘用人数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面谈交流后组织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莱州市委组织部组成专门考察组,通过适当方式对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并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六)讨论决定。根据面谈交流、考察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分析研判,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莱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www.laizhou.gov.cn)进行任前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前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八)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前一个月进行考察考核,经考察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实行任期制,按年底及任期进行考核。聘用期间如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聘情形,可以解除聘用关系。机关事业在编人员到企业任职的,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原身份。因工作需要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符合上级政策情况下,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谈交流或聘用资格。
2.对进入考察范围但未被聘用人员,莱州市委组织部可根据面谈、考察情况,择优推荐到市管企业下属公司任职,具体由市管企业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莱州市委组织部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视情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招聘享有解释权。
咨询电话:0535-22221560535-2222873(传真)

附件:《莱州市公开招聘市管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

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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