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进群被“卖”!莱州公安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一个陌生人比你还了解自己,那可能有两种情况1Ta对你是真爱2你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近日,莱州公安成功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嫌疑人4名
莱州公安
案情回顾
4月13日下午,莱州市公安局城港派出所接警,有人在辖区某超市通过免费赠送卫生纸方式拉群众进微信群。城港派出所迅速出警,将嫌疑人杨某文(男,辽宁省人)、冷某瑶(女,辽宁省人)现场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过对嫌疑人手机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嫌疑人手机内有大量的微信群截图,遂怀疑二人有为电诈作案“引流”的重大嫌疑。城港派出所立即把这个情况向市局汇报,在刑侦反诈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经过10余个小时的审讯,嫌疑人交待,他们负责为不法分子建群拉人,拉一个群获利80至120元不等,非法获利5万余元,同时交待了另2名同案人员。4月14日凌晨3时,城港派出所和刑侦反诈部门联合行动,另外2名同案人赵某(男,河北省人)、徐某宇(女,河北省人)也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目前,4名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办理刑事拘留。
法律小课堂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相关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在此莱州公安提醒大家:一定要培养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既不要轻易对外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也不要轻易加未知的群和注册账号
以免给自己带来未知的网络安全风险更不能将掌握的他人信息对外提供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内容来源:莱州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