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尊敬的天然气用户: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燃气事业的支持,根据莱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莱发改字【2023】86号)文件及相关要求,自9月1日起我市将启动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对辖区内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216立方米(含)以内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90元调整为3.15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216-336立方米(含),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48元调整为3.78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 336 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35元调整为4.73元。 2. 阶梯气价以年为1个执行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口超过 4 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 54 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 3.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销售价格按一档、二档平均值 3.47 元/立方米执行。 4. 对热力管网未覆盖区域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用气量在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量基础上增加采暖用气1000立方米,即年用气量在0-1216(含)立方米以内气价执行每立方米3.15 元,年用气量超过 1216 立方米的执行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 3.78 元 5.城市低保户凭民政部门核发证明,生活用气阶梯价格仍执行联动前价格,差价部分由燃气企业负担。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 31日。期满后根据上游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化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color=rgba(0, 0, 0, 0.9)]内容来源:莱州融媒,莱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莱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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