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热线”有人却谎报警情、案情占用公共资源,扰乱公共秩序对于恶意拨打110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罚!
奇葩报警
11月11日晚,莱州市公安局城港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李某报称自己停在城港路街道东郎埠民房的汽车被砸,车内三万元现金被盗。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勘察,民警并未发现车辆有被砸、撬动痕迹。民警没有草率听信报警人的述说,而是向报警人李某进行详细询问,多方了解相关警情。通过几番对话,民警发现李某神情慌张,说话吞吞吐吐,在回答问题时也答非所问、前后言语矛盾,推断这起警情另有蹊跷。经询问,李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于11月10日将车停在城港路街道东郎埠民房处,次日11日上午发现自己的车上有剐蹭痕迹,晚上喝醉酒后便突发奇想,担心报称肇事逃逸交警部门不会认真侦查,遂报警谎称车辆被砸,车内三万元现金被盗的违法事实。
目前,李某因谎报案情,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蜀黍提醒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那日常生活中 什么时候可以报警? 报警时需要注意什么? 如何才能最快速有效地求助? 不占用公共安全资源 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 内容来源:莱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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